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推进12项公共服务跨省共享
近日,记者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了解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第三批)》已经印发,并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第三批清单共12条,包括卫生健康、教育、文体旅、政务服务等四大领域,将为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居民带来便利。其中卫生健康领域4项,包括免疫接种信息互联互通、示范区妇产科诊疗服务、示范区糖尿病足专病诊疗服务、老人“一键通”应急呼叫;教育领域2项,包括跨省职业教育“中高贯通”培养、示范区产教融合云平台;文体旅领域3项,包括全域旅游智慧服务、博物馆线上“云游”服务、示范区“10分钟健身圈”;政务服务领域3项,包括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110就近接处警、电动自行车跨省临时通行。
下一步,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将继续会同两省一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制度衔接,推进清单内项目、标准、制度的对接和统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