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办函〔2021〕4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25日
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迈进新阶段、开启新征程的一年。做好2021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重大机遇,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努力开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新局面,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构建泛在普惠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动“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向注重用户功能、服务和体验转变,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深度融合,构建泛在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提升办事指南规范性和精准度。梳理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智能、精准推送能力。深化“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确保落地实施的“一件事”达到300项以上。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少于50%事项实现“四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深化“粤系列”平台型应用建设。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探索推动市场主体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实名注册用户突破1.1亿,日均活跃用户突破100万(不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完善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功能,拓展粤商码应用场景,开展为中小企业赋能系列行动,实现市场主体注册用户超过800万,日均活跃用户超过50万。优化粤政易平台分级管理功能,完善平台开放式技术架构,加快地市和部门应用接入,实现实名注册用户超过200万,日均活跃用户超过100万。强化粤视会平台开放接入能力,推动与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对接互通。加强粤政图平台支撑服务能力,持续丰富地图产品应用。推动出台“粤系列”平台管理办法。(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在全省投放不少于250台政务服务一体机,利旧改造不少于2500台存量自助终端,新增对接不少于20000台银行等智慧终端,实现全省镇(街)全覆盖,梳理推动不少于50项服务事项进驻一体机平台。推进银行网点开设政务服务专区。重点关注老年人等群体,坚持线上线下渠道相结合,提升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优化调整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推动不少于3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全省跨区域通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政银合作、政邮合作、政务小屋等模式创新,不断丰富办理渠道,提升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便利度。推进湾区通平台建设,丰富资讯来源渠道,不断扩展平台服务功能。(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五)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统筹推动各地各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设立的在我省范围内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为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各地12345平台入口纳入粤省事、粤商通,畅通互联网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智能应答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提高评价参与度,优化数据分析和研判能力,强化问题整改和监督。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监督平台,完善政务服务地图,试点接入汕头、汕尾、中山、江门、肇庆等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线上线下监督可视化、评估预警常态化。(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开启智慧科学的“一网统管”省域治理新模式
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初步构建以粤治慧为核心平台的省、市、县(市、区)联动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省域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七)加强“一网统管”顶层设计。推动出台全省“一网统管”工作指导性文件,围绕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职能,全面部署专题应用建设。建立“一网统管”标准体系,推进通用型标准和各类行业标准建设。出台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标准体系研究。(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
(八)推进“一网统管”决策指挥中枢建设。建设粤治慧决策指挥中枢,提供分层分级应用的研判分析、综合指挥、高效处置及监督管理等能力,支撑各领域应用专题建设创新。支持各地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加快建设完善市级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纳入全省“一网统管”体系,逐步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牵头)
(九)加快“一网统管”试点专题建设。围绕经济运行、应急指挥、消防救援、住房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领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融合共享,加强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标志性成果。(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
(十)推动“一网统管”地市试点。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部分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开展“一网统管”试点,打造一批示范区。(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牵引推动重点领域工作提质增效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深入推进行业重点应用建设,做好重要平台系统的应用推广,推动相关部门业务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牵引推动部门履职提质增效。
(十一)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
1.提升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能力。建设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系统,实现疾病及相关因素多维多点的预警预测及处置闭环管理,提高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质量和数据分析效率。(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2.优化疫情防控数据支撑体系。优化“粤康码”服务,推进多“码”融合,推动跨境、跨省、省内健康通行码互信互认。健全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加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形成业务数据使用闭环,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省公安厅、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二)助推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不断深化。
1.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出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分阶段全流程“一网通办”。(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推进“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应用。搭建“不动产链”应用平台,开展数据上链工作,形成链上不动产登记全省“可信库”,支撑全域登记、智能登记等新业务场景,促进办理时限压缩和效能提升。(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3.打造新一代智慧型税务应用。建设智慧电子税务局,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税。加快建设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加强税收征管,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推进税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提升数据管理和应用水平。(省税务局牵头)
4.推动智慧金融应用。基于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整合相关部门数据和水电气等社会数据,加大对智慧金融应用场景的探索与支持,推动构建金融科技服务生态,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5.构建智慧信用应用体系。优化升级“信用广东”平台,形成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补齐公共信用服务短板。上线“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综合评价模型,建立“信易+”应用系统,构建智慧信用信息应用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6.打造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完善交易平台管理规范,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动编制全省中介服务事项“一张清单”,加强中介服务超市推广应用。(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
7.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强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和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功能,提高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功能,完成省市两级平台一体化工作,用户覆盖全省5366个执法主体、超过20万执法人员和166个监督部门。(省司法厅、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三)推动民生保障能力取得新突破。
1.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推进教育考试公平考务项目建设,实现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加快考试招生信息管理、考试考务综合管理等平台建设,提升教育考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省教育厅牵头)
2.推动民政业务一体化建设。整合升级民政业务应用系统,构建一体化平台,提升民政数字化应用和服务水平。开展民政数据治理,深化数据综合应用,提升内部运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省民政厅牵头)
3.深化人社数字化应用服务能力。推进“南粤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打通家政服务全产业链条,打造“南粤家政”城市家政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支持整合各部门各类民生服务卡,加快社保卡在全省范围内互认互用、通办通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4.强化住房数字化管理。打造“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住房业务全程网办。汇聚房地产管理核心数据,建立房地产行业数据库,满足政府服务监管需求和行业应用需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5.推进远程医疗示范点建设。依托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在揭阳市开展“5G+远程医疗服务”示范点建设,加快“5G+远程医疗”场景落地推广,提升基层医院信息化水平及远程医疗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6.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平台功能模块。完善退役军人数据库,助力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精细化管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7.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全省一盘棋”。上线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全省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格局,为全省医疗保障业务提供支撑。(省医保局牵头)
(十四)支撑平安广东建设再上新台阶。
1.打造平安建设“粤平安”平台。推进社会治理云平台建设,整合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各类业务。构建综合网格信息化支撑体系,建立综合网格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打通政法部门间办案数据流转壁垒。(省委政法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推动视频图像、公安云图、政务服务、公安人体生物特征与公安大数据平台全面融合应用。推进前端高清化、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打造多维即时智能感知体系。(省公安厅牵头)
3.提升应急指挥系统智能化水平。加强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提升应急特殊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打造融合指挥、应急通信、短临预警、全域感知、数据智能建设体系。(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4.打造新型智慧消防救援体系。建设智能接处警、智慧指挥、三维数字化预案等系统,完善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健全消防实战指挥体系。开展消防数据分析建模与优化,实现高风险区域风险评估、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
(十五)助力美丽广东建设取得新进展。
1.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强化专项评估预警能力。建设地质灾害数据综合管理系统,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推进自然资源一体化政务管理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信息化建设,为各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2.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立“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实现数据填报审核、综合管理和可视化展示。推进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和水平。建设完善环境监察与审计管理平台,提高生态环境监察与审计工作信息化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3.强化水利管理数字化能力。推动“广东智慧河长”平台落地应用,为河湖管理提供支撑。推进省水利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全省规模以上水利工程建设视频监控点,深化图像智能化应用,提升水利工程智能感知能力。(省水利厅牵头)
4.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海洋气象观测和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初步建成南海海洋气象灾害实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系统,研发临灾阈值智能提醒AI机器人。将气象服务融入粤省事、粤政易等平台,提升海洋气象服务智慧化水平。(省气象局牵头)
(十六)推动行业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1.强化财政数字化监管能力。深化“数字财政”平台建设,优化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总账管理等功能。建设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财政资金监控平台,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流程监控和预警。(省财政厅牵头)
2.深化交通运输数字化应用。推进省交通运输厅一体化数字平台建设,深化交通业务系统整合和数据融合。建设“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监管系统,加大重点车辆监管力度。启动综合运输业务协同平台建设,提升综合交通出行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旅客“一票式”联程客运建设,提升旅客出行服务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3.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管理水平。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互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支撑。深化农业农村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4.推进审计作业全过程智能化。加快“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建设现场审计作业云,实现审计现场资源随时共享、计算处理能力按需提升。建设审计数据分析网和审计大数据中心,推进数字化审计和大数据审计。启动“数字审计机关”建设。(省审计厅牵头)
5.强化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能力。推进“数字国资”建设,完善数据分析平台与业务处理平台,实现业务流程协同化、决策分析智能化。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对重大国有资产流动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省国资委牵头)
6.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推进广东数字供销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对接广东数字农业,通过建设农资农技、冷链物流、农产品直供配送、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等平台,实现五级助农服务平台数字化管理。(省供销合作社牵头)
7.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建设填表报数管理系统,在部分地区和省直部门试点使用,实现需基层填报的表格和填报信息项减少50%以上,持续为基层减负。(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法治环境和管理体系,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七)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建立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法治环境。建立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组织架构,构建公共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八)稳步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逐步构建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目录和动态更新机制,完善“开放广东”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试点,举办开放数据应用创新大赛。(省委网信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九)加快构建数据交易市场体系。协调推动省数据交易中心建设,打造支撑数据交易和产业发展的实体化平台。探索建立数据经纪人机制,为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提供优质服务。探索推进数字资产证券化。(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支持深圳开展先行示范区数据要素试点。支持深圳数据立法,探索建立数据权属界定和保护利用制度。支持深圳制定数据相关基础性规则和标准规范,开展数据应用试点示范。支持深圳与掌握数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开展数据开发利用合作,探索跨区域和跨境数据合作。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研究探索离岸数据平台。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政府牵头)
五、夯实提升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强化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持续提升政务云、政务网及大数据中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二十一)提升政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省级政务云平台特别是国产政务云服务支撑能力,资源总量达到24万核vCPU、642TB内存、20PB存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率。加大对欠发达地市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提升政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研究制定《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专项规划》,构建有韧性、多代际的服务型电子政务网络,推进政务外网、政法网两网省级网络融合。探索1.4GHz或700M频段无线政务专网在移动政务、公共安全、应急通信等场景的应用。选择部分领域,探索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密算法加密能力的去IP化新型视频传输网络。(省财政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二)提升大数据中心支撑能力。持续推进全省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加快构建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产品化、标准化的支撑工具。在汕头、韶关、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潮州等市试点建设地市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大现有视频、感知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推进共享交换能力建设。(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二十三)完善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完善全省统一身份认证账户库,推动“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推广电子签名在高频服务场景的应用,提供不少于300万次电子签名服务。出台《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提升统一电子印章公共支撑能力,提供不少于3万枚电子印章服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构建数字政府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加强与网络安全“国家队”的合作,发挥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联盟作用,开展“粤盾杯”攻防演练,发布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完善密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产密码应用支撑能力。推进电子政务外网信创工程建设,确保信创计算机终端和服务器总量均不少于应替代目标总量的80%。(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完善数字政府体制机制保障
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体制机制和保障体系,加强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强化专家智库支撑和培训推广力度,整体性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效。
(二十五)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管理体系、安全制度体系、技术防护体系,推动数据供需对接更加精准顺畅。建立证明事项信息数据收集、共享、核查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核查联动,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供有力支撑。开展首席数据官(CDO)试点工作,选择条件成熟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以及省直单位设立政府及部门CDO,明确CDO的组织体系和职责范围,完善考核机制,提升信息化工作统筹和数据管理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六)健全省市协同工作机制。按照“省统、市建、共推”的原则,对能够全省统一的重点应用,选择条件成熟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开展试点建设,强化省市协同,建成后在全省范围内快速推广,提升基层政务信息化水平。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常态化开展数字政府建设培训。(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七)强化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保障。起草《广东省政务服务管理促进条例》(暂定名),加快推动政务服务领域立法。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广东省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基础设施、数据治理、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数据要素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构建数字政府质量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与项目验收管理,开展信息化项目效能评估。(省司法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八)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运营能力。优化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定位,强化核心技术能力建设,加强日常指导监督,提升运营服务质量。优化全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生态,探索建立数字政府相关产业联盟,提升各行业专业化建设水平。(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牵头)
(二十九)加强咨询智库支撑。加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决策支撑力度。加强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前瞻理论、政策机制、评估监测等专业研究。建立数字政府优质供应商资源池,加强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咨询设计、建设管理及成果评价。(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办好首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举办首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围绕数字政府服务与治理、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创新、智慧城市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数字财政等领域举行分论坛,发布数字政府最新成果,打造高层次交流合作平台,树立数字政府改革标杆。(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